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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7 09:37:04 股吧网页版
关于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福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07

  关于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福 A 份额开放赎回
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1616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2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赎回起始日 2016 年 12 月 9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 A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 B
(以下简称“通福 A”) (场内简称:通福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627 15016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否
注:根据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规定,本基金之通福 A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 6 个月开放一次,接受
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通福 A 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满 6 个月的最后
一个工作日。2016 年 12 月 9 日为通福 A 的第六个开放日,也即最后一个开放日。
该开放日仅办理通福 A 份额的赎回业务,不办理通福 A 份额的申购业务。未赎回
通福 A 份额的投资者,其持有的通福 A 份额将于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2016 年
12 月 12 日)日终被默认为转入“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之通福 A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 6 个月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
回。通福 A 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满 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根据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2016 年 12 月 9 日为通福 A 份额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
即在该日 15:00 前接受办理通福 A 份额的赎回业务。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
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通福 A 份额赎回,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
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限制。
3.2 赎回费率
通福 A 不收取赎回费用。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通福 A 的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4)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通福 A 的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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