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19
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8年6月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2018年6月更新)
【重要提示】
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通过了《关于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为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议案》,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自2013年11月5日起,由《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风险、标的指数的行业风险、跟踪误差风险,等等。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以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已申购但尚未确认的目标ETF份额可计入在内),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及目标ETF基金份额的表现密切相关,属于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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