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9
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 年 12 月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2017 年 12 月更新)
【重要提示】
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由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
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
方式召开,大会通过了《关于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变更为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议
案》 ,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自 2013 年 11 月 5 日起,
由《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
《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备案,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
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
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
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风险、标的指数的行业风险、跟踪
误差风险,等等。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以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
股及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投资于目标 ETF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90% (已申购但尚未确认的目标 ETF 份额可计入在内),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
现与标的指数及目标 ETF 基金份额的表现密切相关, 属于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基
金品种,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
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2017 年 12 月更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5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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