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5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停牌提示性公告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简称《 议案》 )。
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具体安排详见 2017 年 12 月 15 日在《 上海证券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zse.cn)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csfunds.com.cn)发布的《 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长盛
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本基金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 2018 年 1 月 15 日)
停牌。
风险提示:
1、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上述《 议案》 ,则本基金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及
《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 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在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
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具体时间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在此情况下,本基金自 2018 年 1 月 15 日起停牌后,不再复牌。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2、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通过上述《 议案》 ,则本基金的复牌事宜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
布的相关公告。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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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