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7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17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17 年 10 月 27 日
长盛同辉深证( LOF)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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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017 年 9 月 5 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 关于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与转换基准日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五年后,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自动转换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转换基准日为
2017 年 9 月 12 日。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盛同辉深证 100( LOF)
场内简称 长盛同辉
基金主代码 160809
交易代码 1608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9 月 13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770,420.03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运用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
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将本基金的净值增长
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
制在 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以实现
对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深证 100 等权
重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
拟合、跟踪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的收益表现,并根据
长盛同辉深证( LOF)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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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
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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