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9
关于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及《 鹏
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以 2018 年 08 月 07 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鹏
华新能源 A 份额(场内简称: 新能 A,基金代码: 150279)、 鹏华新能源 B 份额
(场内简称: 新能 B,基金代码: 150280)、 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场内简称:
新能源,基金代码: 160640)办理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
结果,详见 2018 年 08 月 0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2018 年 08
月 09 日复牌首日新能 A、 新能 B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 2018 年 08 月
08 日的新能 A、 新能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分别为
1.000 元和 0.992 元。 2018 年 08 月 09 日当日新能 A 和新能 B 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
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
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08 月 0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