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5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17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17 年 10 月 25 日
鹏华新能源分级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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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新能源分级
场内简称 新能源
基金主代码 160640
交易代码 160640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5 月 29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3,997,165.41 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
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
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
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
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
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
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鹏华新能源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
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指数
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
鹏华新能源分级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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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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