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9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7年09月01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9月第一
个工作日。本次定期折算基准日为2017年09月01日。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新能源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A,基金代码:150279)、鹏华新能
源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新能源分级,场内简称:新能源,基金代码:160640)。
三、折算频率每年折算一次。四、折算方式
鹏华新能源A份额与鹏华新能源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鹏华新能
源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新能源A份额与鹏华新能源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
鹏华新能源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新能源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8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
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分配给鹏华新能源A份额持有人。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每2份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将按1份鹏华新能源A份额获得新增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
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分配。
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9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鹏华新能源A份额和鹏华新能源分级
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新能源A份额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新能源A份额的份额数,即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新能源A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新能源A份额的份额数。因持有
鹏华新能源A份额而新增的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为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新能源A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份额数,
算公式为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
定期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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