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5
鹏华酒 A 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
2017 年 12 月 01 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对鹏华酒 A 份额(场内简称:酒 A,基金代码: 150229)和鹏华
酒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酒分级,场内简称:酒分级,基金代码: 160632)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 2017 年 11 月 28 日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的公
告》 。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 2017 年 12 月 05 日鹏华酒 A 即时行情
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7 年 12 月 04 日的鹏华酒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 1.000 元,由于鹏华酒 A 折算
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 2017 年 11 月 30 日的收盘价为 1.021 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 0.976 元,与 2017 年
12 月 05 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 2017 年 12 月 05 日当日鹏华酒 A 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
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并根据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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