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5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7年12月0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对鹏华酒A份额(场内简称:酒A,基金代码:150229)和鹏华酒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酒分级,场内简称:酒分级,基金代码:160632)(以下简称本基金)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7年12月01日,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
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酒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前基金份额(单位:份) 新增份额折算比例 折算后基金份额(单位:份) 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鹏华酒分级场外份额200,997,954.770.018532349204,722,919.011.214
鹏华酒分级场内份额1,682,379.000.0185323492,351,102.001.214
鹏华酒A份额17,200,872.000.03706469917,200,872.001.000
637,545.00(注)
注:鹏华酒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鹏华酒分级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基金份额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7年12月05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
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酒A份额将于2017年12月05日上午开市复牌。
三、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2月05日鹏华酒A即时行
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2月04日的鹏华酒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酒A折
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7年11月30日的收盘价为1.021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76元,与
2017年12月05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7年12月05日当日鹏华酒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
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鹏华酒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酒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酒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酒
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酒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酒A份额持有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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