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28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根据《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6年12月1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11月30日,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日为每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折算日为
2016年12月1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酒A份额(场内简称:酒A,基金代码:
150229)、鹏华酒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酒分级,场内简称:酒分级,基金代码:160632)。
三、折算频率
每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鹏华酒A份额与鹏华酒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
算,对鹏华酒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酒A份额与鹏华酒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
1的比例。对于鹏华酒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酒A份额每个定期折算基
准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酒分级份额分配给
鹏华酒A份额持有人。鹏华酒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鹏华酒分级份额将按
1份鹏华酒A份额获得新增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酒分级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酒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元,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本基金将对鹏华酒A份额
和鹏华酒分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酒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酒A份额的份额数,即
〖NUM〗_鹏华酒A份额^定期后=〖NUM〗_鹏华酒A份额^定期前
其中,
NUM_鹏华酒A份额^定期前: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酒A份额的份额数,
NUM_鹏华酒A份额^定期后: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酒A份额的份额数。
因持有鹏华酒A份额而新增的场内鹏华酒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为
〖NUM〗_鹏华酒份额^(定期新增,鹏华酒A份额)=(〖NUM〗_鹏华酒A份额^定期
前(〖NAV〗_鹏华酒A份额^(参考,定期前)-1.000))/(〖NAV〗_鹏华酒份额
^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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