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16
广发中证全指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045 号文准予
募集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
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
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广发中证全指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广发中证全指能源 ETF”)的联接基金,风险和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广发中
证全指能源 ETF,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
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与广发中证全指能源 ETF 在投资方法、交易
方式和业绩表现等方面存在着联系和区别。本基金对广发中证全指能源
ETF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投资标的单一且过分集中
有可能会给本基金带来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及《 基金合同》 。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招募
说明书》 与《 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
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
要承担相应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7 月 9 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一、概况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56 室
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
33 楼
4、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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