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6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或本基金,基金代码:005632)由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鹏华沪深300ETF)转型而成。自鹏华沪深300ETF终止上市后(终止上市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基金份额将转登记至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华基金或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在鹏华基金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与重新登记后才能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转换、收益分配等业务,上述过程称为确权。
鹏华沪深300ETF转型为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后,基金份额确权登记具体规则如下:
一、确权对象
截至鹏华沪深300ETF终止上市日前一交易日(即2018年2月13日)15:00交易时间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全体鹏华沪深
300ETF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二、确权业务受理时间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确权业务受理起始时间与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份额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时间相同,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开放申赎公告,届时不再另行公告确权业务受理时间。可办理基金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在开放式基金业务受理时间内都可以受理基金确权业务(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分红期间暂不办理确权业务)。
三、确权受理机构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的确权受理机构为其销售机构,具体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增减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的销售机构作为确权受理机构。
四、确权业务规则
(一)确权相关事项
1、鹏华沪深300ETF退市后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将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鹏华基金将据此计算持有人持有的鹏华沪深300ETF份额经折算调整后应获
得的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基金份额。鹏华沪深300ETF持有人在基金退市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暂时托管在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登记机构开立的临时账户
下。
2、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的确权业务开始受理后,持有人到确权受理机构开立鹏华基金开放式基金账户并申请办理确权业务。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持有人持有鹏华沪深300ETF的账户信息进行确权登记,确权成功后鹏华沪深300ETF持有人的基金份额登记在其开立的鹏华基金开放式基金账户中,持有人可办理赎回、转换等业务。
3、在持有人办理确权之前,如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收益分配后的现金红利托管在登记机构开立的临时账户下,持有人办理完成确权登记后可向确权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4、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收益分配的权益登记日暂不受理确权业务申请。
(二)确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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