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1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中小板等权重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59921”)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
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通过了《 关于中小板等权重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简称”《 议案》” )。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 议案》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对本基
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中小等权
基金代码: 159921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日: 2013 年 1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中小板等权
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金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通过了《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之附件《 关于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
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 2017 年 10 月 31 日终止。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 2017 年 11 月 1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
管费等费用。
2. 自出现《 基金合同》 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在基金财产清算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
必要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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