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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7-02 08:59:41 股吧网页版
关于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7-02

关于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785号文准予变更注册,于2016年5月27日起至2016年6月28日止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相关内容,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以2016年6月30日为本基金分级份额终止运作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新汽车A份额(基金代码为:“150357”,基金场内简称为:“新汽车A”)和新汽车B份额(基金代码为:“150358”,基金场内简称为:“新汽车B”)实施了分级份额终止运作份额折算,将新汽车A份额和新汽车B份额折算为国泰新汽车份额(基金代码为:“160225”,基金场内简称为:“新汽车”)的场内份额。本基金分级份额终止运作份额折算已于2016年7月1日完成,现将折算结果及变更登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本基金管理人将新汽车A份额和新汽车B份额按2016年6月30日各自基金份额净值与国泰新汽车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之比折算为国泰新汽车份额的场内份额。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折算前份额数量(份)折算比例折算后的基金份额 折算后
份额数量(份)
新汽车A份额4,100,7170.930660593国泰新汽车份额3,816,375
新汽车B份额4,100,7181.069339406国泰新汽车份额4,385,059
注:
1、新汽车A份额、新汽车B份额折算成的国泰新汽车份额仍登记在场内。
2、新汽车A份额、新汽车B份额折算成国泰新汽车份额的场内份额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
二、变更登记
根据《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相关内容,新汽车A份额和新汽车B份额全部折算为国泰新汽车份额的场内份额后,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基金转型为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分级份额终止运作份额折算已于2016年7月1日完成,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上述折算结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份额变更登记申请,将国泰新汽车份额的场内份额变更登记为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场内份额,将国泰新汽车份额的场外份额变更登记为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外份额。
三、重要提示
1、根据《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相关内容,《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自2016年7月1日起生效,原《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同一日起失效。
2、自2016年6月30日起,本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并终止办理配对转换业务。转型为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后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系统内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于2016年7月5日开始办理,详见届时本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
021-31089000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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