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28
关于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根据《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 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以2017年 1月3日为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 所在会计年度外)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7年1月
3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医药A份额(基金代码:150130,基金场内简称:
医药A)和国泰医药份额(基金代码:160219,基金场内简称:国泰医药)。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在该日对医药A份
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也相应的进行调 整。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医药A份额和医药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 1的比例。
折算前的医药A份额持有人,以医药A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超出本金1.0000元部分,获得新增国泰医药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医
药A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医药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0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国泰医药份额。
折算前的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每2份国泰医药份额,按1份医药
A份额的份额分配,获得新增国泰医药份额。持有场外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国泰医药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国泰医药份额的分配。折算不改变国泰医药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折算不改变医药B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及份额数量不变。
按照上述折算方法,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误差,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医药A份额持有人
医药A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增场内国泰医药份额的份额数为:
其中: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医药A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医药A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医药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医药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医药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国泰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
,不足1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
(2)医药B份额持有人
每个会计年度的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份额数。
(3)国泰医药份额持有人
折算后国泰医药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增国泰医药份额的份额数为:
其中: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国泰医药份额的份额数;
国泰医药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国泰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7年1月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医药A、医药B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7年1月4日),本基金暂停
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医药A暂停交易、医药B正常交易。
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7年1月5日),基金管理人
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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