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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7 13:54:46 股吧网页版
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QDII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7

大成标普5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 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

目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1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2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2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4

五、基金托管人承担的受托人职责和托管职责......5

六、基金资产的保管......6

七、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8

八、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9

九、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12

十、基金收益分配......15

十一、基金信息披露......15

十二、基金费用......17

十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18

十四、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19

十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境外托管代理人的选任......19

十六、禁止行为......20

十七、托管协议的修改、终止与基金资产的清算......20

十八、违约责任......21

十九、争议解决方式......22

二十、托管协议的效力......22

二十一、其他事项......23

二十二、托管协议的签订......23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2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10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董杰

托管部门联系人:王圣明

电话:(010)66594855

传真:(010)66594942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订立。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之间在基金资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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