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3-27 08:09:10 股吧网页版
关于修订大成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条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7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大成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现行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相关规定:

“对已经成立或已获核准但尚未完成募集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规定》

的,应当在《规定》施行之日起6 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经与大成内需增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

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主要在前言、释义、投资交易限制、申购与赎回管理、基金估值管

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对流动性风险管控措施进行明确(具体的修订内容详见附表修订对照

表)。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已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对本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同时,对本基金托管协

议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一、重要提示

1、此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公告发

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3、按照《规定》:“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

金财产”,本公司将调整本基金的赎回费,具体详见《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

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的公告》。

4、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本公司将在本基金最新一期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中作相应调整。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咨询相关情况。

二、风险提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