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1
关于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7年8月14日,并于
2017年8月15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泰创利债券
基金代码:02002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中的规定,本基金存续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2)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已触
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为降低对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已于2017年7月13日起暂停申购业
务,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自2017年8月15日起,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不
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四、终止《基金合同》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基金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
在全部基金份额均被赎回的情形下,本基金仍将进入财产清算程序。
五、基金财产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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