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1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
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9 年 2 月 19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76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2 月 21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 2 月 21 日
2.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和赎回业
务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
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
次申购,除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外,对单个投资者累
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
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
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其他投资者) 申购费率(通过直销中心
申购的养老金客户)
100 万元以下 0.80% 0.08%
1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40% 0.04%
500 万元以上(含) 1000 元/笔 1000 元/笔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
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
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7 日以内 1.50%
7 日(含) -180 日 0.10%
180 日以上(含) 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1.5%的
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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