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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4-12 12:00:00 股吧网页版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12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并参加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04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664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9年4月15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4月15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年4月15日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
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本基金可以不开放申购和赎回,具体以届时公告
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存续期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上述业务申请的,将被视为下一交易
日的业务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申购费),上述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
调整。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和其他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
元(含申购费),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10元,以该销售
机构的规定为准。
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的除外)
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
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除
上述限制外,基金管理人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单日申购金额等暂不设上
限,如有调整,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投资者选择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
的限制,且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可多次申购,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M<200 万元 1.0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注:投资者选择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时,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实行以下费率优惠,费
率优惠实施时间或实施方案如有调整,本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及
时公告。
(1)直销中心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
如基金原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的,申购优惠费率4折起,但
不低于0.6%,单笔申购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含本数)。如果支付银行有更低限额规定
的,以该支付银行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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