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9-05 09:12:36 股吧网页版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9-05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九月五日
重要提示
1、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
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12 月 26 日证监许可【2017】2397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定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代码为 006353。
4、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东方
红资产管理” ),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
登” ),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
5、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 2018 年 9 月 11 日至 2018 年 9 月 25 日, 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
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人、机
构投资人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人。
7、 基金募集期内,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通过各销售机构向投资人公开发售, 包括管理人
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8、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中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已经开立中登公司
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则无须再另行开立基金账户,直接以此基金账户办理认购申请即可。未
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直销机构、代销机构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9、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
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和具体利息折算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在募集期内,各代销网点接受基金份额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人民
币(含认购费)。直销中心接受基金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50 万元人民币(含认
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
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份额的认购最低金额
为单笔 1,00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如果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出现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等认购申请仅进行部分确认或拒绝接受该等认购申请。
11、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12、基金发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当日(T 日)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