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30%
沪深300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统一指数;该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不易被操纵,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其选样是在中证全债指数样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一年期以下的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以便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化趋势,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客观地反应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沪深300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统一指数;该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不易被操纵,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其选样是在中证全债指数样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一年期以下的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以便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化趋势,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客观地反应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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