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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8-01 10:47:31 股吧网页版
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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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8 年 8 月 1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79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7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 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 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8 月 3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8 月 3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8 年 8 月 3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8 年 8 月 3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8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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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
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
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
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直销机构的
直销中心仅对机构投资者办理业务,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
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业务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上述最低申购金额。
投资人将所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
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单一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或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
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进行限制。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
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
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
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3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
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
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
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
管理人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
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
所适用的特定申购费率如下所示:
申购金额( 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 万元 0.45%
50 万元≤M<100 万元 0.36%
100 万元≤M<200 万元 0.3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15%
直销养老金客
户适用申购费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 1000 元/笔
除前述直销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所适用的申购费率如下
所示:
申购金额( 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 万元 1.50%
50 万元≤M<100 万元 1.20%
100 万元≤M<200 万元 1.0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50%
普通客户适用
申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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