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8
广发汇元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8 年2 月28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360 号文核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
金。本基金需承担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因个别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因此信
用风险对基金份额净值影响较大。
本基金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
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封闭期,直到下一开放期方
可赎回。
本基金目标客户包括特定机构投资者,可能因为短时期内特定机构投资者的大额申购或
赎回操作,而造成投资比例未能达到或者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或者因资产急于兑现而
遭遇流动性风险,从而可能给基金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另外,本基金也存在因特定机构投
资者大规模赎回,使得基金规模过小而不能顺利开展投资甚至清盘终止运作的可能。本基金
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
的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 年9 月30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8 年9 月30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 年6 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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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 室-49848(集中办公区)
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 楼
4、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设立时间:2003 年8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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