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30
兴全祥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基金管理人: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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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兴全祥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8年1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 2018】 23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3月16日起正式生效,
自该日起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
基金。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 兴全祥泰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 收益及市场
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
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
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
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
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
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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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为债券型
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本基金的目标客户包括特定机构投资者,因此可能存在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
赎回导致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特定机构投资者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施加重大
影响的风险,等等。
本基金允许单一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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