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8
银河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
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银河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银河量化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
[2017]1002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
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203,187,219.08份。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
11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基金
合同及《银河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
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
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
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
(含同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
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
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80%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收益率20%。
清算原因: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基金合同。根据
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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