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9
1
海富通创业板综指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
销售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
售机构(即符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
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直销机构
即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其他销售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上
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中民财富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
2
京)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凤凰金信(银
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蛋卷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
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
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
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3
海富通创业板综指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海富通创业板综指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 1237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保证。
2.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
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