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0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
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刊登了《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博时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鑫和混合
基金主代码 A类005191,C类00519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2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博时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
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
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
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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