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11-01 12:00:00 股吧网页版
信达澳银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2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01

信达澳银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8 年第 2 期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重要提示
信达澳银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 1714 号文注册。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9 月 18 日起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
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
险,流动性风险,在投资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
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收益品种。投资者
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中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
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9 月 17 日,所载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1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 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 3331 号阿里巴巴大
厦 N1 座第 8 层和第 9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 3331 号阿里巴巴大
厦 T1 座第 8 层和第 9 层
邮政编码: 518054
成立日期: 2006 年 6 月 5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 071 号
法定代表人: 于建伟
电话: 0755-83172666
传真: 0755-83199091
联系人: 郑妍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
股本结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54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54%;
康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Colonial First State Group Limited)出资 4600 万元,
占公司总股本的 46%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
于帆先生,董事长,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 1987 年 7 月至 1988 年 10 月
任化工部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系法学教师, 1988 年 10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中国信2
达信托投资公司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 1999 年 6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债权管理部高级经理, 2000 年 9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宏源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07 年 9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信达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2011 年 10 月
至 2013 年 8 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投融资业务部总经理, 2013 年 8 月至今
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4 年 9 月 16 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施普敦( Michael Stapleton)先生,副董事长,澳大利亚墨尔本 Monash
大学经济学学士。 1996 年至 1998 年担任 JP 摩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澳大利亚)
机构客户经理, 1998 年加入康联首域投资有限公司机构业务开发部门……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