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09
易方达恒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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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17 年 8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准予易方达恒益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512 号)进行募集。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 、 《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基金管理人保证《 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
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一般
风险和特有风险,一般风险包括投资于证券市场而导致的市场风险、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风险等;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本基金采取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投
资者在封闭期内无法赎回基金份额以及封闭期长度不一的风险; 2)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或
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投资者面临集中大
额赎回影响基金运作及净值表现、巨额赎回导致赎回款延迟支付的风险; 3)基金转换运作
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等金
融衍生品、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
等。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
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4、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
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5、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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