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30
中银证券安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7月5日证监许可[2017]1141号文准予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也包括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1
第二部分释义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8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7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1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24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0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2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45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52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估值53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9
第十三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61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4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65
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72
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76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摘要79
第十九部分托管协议摘要98
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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