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4
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第五次)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91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8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8年12月2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35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298,307,128.4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95,307,401.6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295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8年第4次分红
注:1、按照《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上表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指由管理人拟定,托管人复核的本次收益分配总金额,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8年12月25日
除息日
2018年12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年12月26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18年12月25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8年12月2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 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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