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3-19 08:53:36 股吧网页版
长信先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17

长信先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长信先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

长信先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长信先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 1021 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合
同于 2017 年 8 月 1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
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
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利率风险,本基金
持有的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债券投资出现亏损的风险,由
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
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
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
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次级债券、可转债及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
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长信先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
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目标客户不包括特定的机构投资者,不属于定制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2 月 1 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长信先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 录
一、绪言 ..........................................................................................................................................1
二、释 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6
四、基金托管人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