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3
民生加银鑫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民生加银鑫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民生加银鑫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56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7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民生加银鑫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民生加银鑫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4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4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4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4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4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民生加银鑫顺债券 A 民生加银鑫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562 00456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回、转换、定投
是是
2.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民生加银鑫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代码:004562)定于 2017 年 8
月 4 日起的每个开放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业务的除外)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基金合同
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
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通过销售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 元(含申购费),基金直销
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 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定期定额
投资计划、比例配售和红利再投资不受此最低申购金额规定限制;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
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
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
超过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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