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0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18年5月7日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一、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6年11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81号文注册,于2017年7月20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止2018年4月20日,本基金已经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因此,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确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4月24日,并于2018年4月2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24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从2018年4月25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鑫利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46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7月20日
2018年4月24日基金份额总额 30,74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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