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7
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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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4 年【7】月【1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698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并于 2017 年【2】月
【24】日经中国证监会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延期募
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7]484 号)的许可延期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正式生效,2017 年 5 月 31 日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
《关于调整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的议案》,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摘要》及《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
协议》关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进行了修订。根据《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基金管理人对《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上银慧增利货
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已履行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监管局备案流程。修订后的合同以及托管协议已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进行
信息披露并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
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
素产生波动。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
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
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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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
低风险、高流动性、预期收益稳健的基金产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
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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