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2
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上银慧增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00444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4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2017年5月15日
赎回起始日2017年5月15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的办理申购、赎回的其他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新的业务发展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
低金额不限。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特定市场条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资金申购。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限。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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