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7
关于华宝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宝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宝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可以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宝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宝新回报混合
基金代码:00428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3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宝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
2、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当日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1亿元的。
截止本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2018年4月23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
基金合同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应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2018年4月25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如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限等客观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先以已变现基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待本基金所持证券全部变现后进行再次分配。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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