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19
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打开日常申购(赎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2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5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 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6 月 22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6 月 22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 年 6 月 22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 年 6 月 22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 年 6 月 22 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
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每次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元,具体办理要求以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
低限额。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M<1000000 1.50%
1000000≤M<5000000 1.00%
5000000≤M<10000000 0.80%
10000000≤M 1000 元/笔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登记等。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转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
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在赎
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75%
30 日≤N<<365 日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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