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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8 08:45:06 股吧网页版
南方宏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28

南方宏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目录
§ 1 绪言3
§ 2 释义4
§ 3 基金管理人9
§ 4 基金托管人18
§ 5 相关服务机构21
§ 6 基金的历史沿革和存续23
§ 7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24
§ 8 基金的投资34
§ 9 基金的财产40
§ 10 基金资产估值41
§ 11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45
§ 12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47
§ 13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49
§ 14 基金的信息披露50
§ 15 风险揭示56
§ 16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60
§ 17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62
§ 18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81
§ 19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98
§ 20 其他应披露事项100
§ 21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101
§ 22 备查文件102
重要提示
南方宏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7月5日证监许可[2016]1518号文注册募集。《南方宏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18日正式生效。
南方宏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由南方宏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3月27日证监许可[2018]541号文准予变更注册,经南方宏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南方宏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于2018年12月26日正式实施。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及变更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其中,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1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南方宏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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