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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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信建投稳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
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及报监管机构备案的基础上,对《中
信建投稳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等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修订。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 2018 年 3
月 30 日起生效,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中信建投稳惠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和《中信建投稳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司将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根据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
应修改。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或拨打本公司
客服电话(4009-108-108)咨询相关情况。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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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
特此公告。
附件: 《中信建投稳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
表
附件: 《中信建投稳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
表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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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稳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页码 章节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内容 修改理由
1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补充本基金的适用法
律
3 释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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