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6
南方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南方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1月1日。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8年11月2日起至2018年12月3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18年12月5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17581277.05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27632693.20份的
63.62%,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南方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7156820.46份基金份额同意,144000.43份基金份额反对,280456.16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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