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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6-22 07:26:44 股吧网页版
关于泰达宏利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6-22

  

关于泰达宏利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达宏利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6月21日,并于2018年6月22日进入清算程序。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003918/C类00391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3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泰达宏利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约定: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至2018年6月21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

金管理人应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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