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19
国都聚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1号
基金管理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一月
国都聚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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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6年11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国都聚鑫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25号)核准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
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
投资单一证券所蕴含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
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
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
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根据
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
力相符,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
内按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认购基金份额以
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国都聚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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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4
第二部分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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