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8
国都聚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公
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都聚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都聚鑫定期开放
基金主代码 00385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相关法规、 《 国都聚鑫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国都聚鑫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的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12 月 21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12 月 21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注:本基金暂不开通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国都聚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安排如下: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包括《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之日起(包括《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一年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
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短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2017 年 12 月 21 日起(含)至 2017 年 12 月 27 日(含)期间的工作日为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即自 2017 年 12 月 21 日起(含)至 2017 年 12 月 27 日(含)期间的工作
日可以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并自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即 2017 年 12 月 28 日(含)起进入为期一年的第二个封闭期,即自 2017 年 12 月 28 日(含)起一年内
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本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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