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3
新沃鑫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沃鑫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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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6年 10月 25日证监许可[2016]2423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投资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分离出的纯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同业存单、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协议存款、通知
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或权证,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
转债分离出的纯债部分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
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市场
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或负收益风险,因债
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因本
基金相关技术、规则、操作等创新性造成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基金管理风险, 因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受市场流动性所限导致中小企业私
募债无法卖出的风险, 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
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投
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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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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