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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26 08:05:23 股吧网页版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展直销中心柜台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26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展直销中心柜台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4月

28日起开展新华华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740)、新华鑫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621)和新华华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738)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的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原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认购/申购持有,并在优惠活动期限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赎回的新华华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新华鑫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和新华华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二、优惠时间

  自2017年4月28日起开展本次费率优惠活动。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结束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费率优惠情况

  1、优惠活动期间,凡原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认/申购持有,并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赎回的新华华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均享有以下优惠:

费用种类持有期限T原赎回费率优惠后赎回费率

赎回费Y<7日1.50%1.50%

7日≤Y<30日0.75%0.75%

30日≤Y<3个月0.50%0.375%

3个月≤Y<6个月0.50%0.25%

6个月≤Y<1年0.10%0.025%

1年≤Y<2年0.05%0.0125%

Y≥2年0%0%

  注:1个月按30日计算,1年以365日计。

  根据新华华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相关规定:对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投

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不少于30 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

费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25%计入基金财产。经过此

次赎回费优惠调整后,优惠后的赎回费将100%归入基金资产,因此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2、优惠活动期间,凡原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认/申购持有,并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赎回的新华鑫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均享有以下优惠:

费用种类持有期限T原赎回费率优惠后赎回费率

赎回费Y<7日1.50%1.50%

7日≤Y<30日0.75%0.75%

30日≤Y<3个月0.50%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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