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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9-05 07:41:16 股吧网页版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资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9-05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资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资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舟)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17年09月05日起,本公司新增资舟为基金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办理本公司基金的账户开户、认购、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基金

序号基金名称基金简称基金代码

1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新沃通利纯债A003664

2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新沃通利纯债C003665

二、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7年09月05日起,投资者通过资舟认购、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认购、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

以资舟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资舟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认购、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2、费率优惠期限

以资舟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三、其他重要提示

1、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资舟处于正常认、申购期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认、申购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资舟认、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投资者在资舟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时间、费率活动内容、业务规则及办理程序请遵循资舟的规定。

4、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sinvofund.com)的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资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6-5510

网站:www.zi-zhoucf.com

2、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8-9988

网站:www.sinvofund.com

新沃基金提醒广大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风险类型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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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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