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7
兴银长富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
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兴银长富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兴银长富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按照《 基金合同》 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兴银长富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兴银长富
基金代码: 00362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 基金合同》 生效后,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发生
以下情形之一,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基金合同》 根据《 基金合同》 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并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的;
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
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自 2017 年 12 月 18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止。截至 2017 年 12 月 25 日(最后一个开放日
2017 年 12 月 22 日的申购、赎回业务申请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确认)日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触发
《 基金合同》 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 基金合同》 有关规定,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决定将终止本基金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 2017 年 12 月 26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费用,
同时不再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
2、自出现《 基金合同》 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
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
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
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 1) 《 基金合同》 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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